未成年人入住旅馆政策执行标准不统一的问题与反思
*本文系知乎问题"如何看待登记731.7万人次未成年人入住旅馆,可疑情况11.4万次?"的回答*
这篇文章指出了各地执行未成年人入住旅馆政策的标准差异问题。多数城市仅需登记监护人电话即可入住;深圳额外要求拨打监护人电话;上海执法最为严格,要求监护人亲自到场并出示亲属关系证明,导致大量无人接送的大学新生无处可住。文章认为过度执法适得其反,并反思了社会将未成年人视为需要管束对象的普遍心态,呼吁保障未成年人的基本人权。
说一件在”限制未成年人入住旅馆”事件中容易被大众忽视的问题:那就是各个城市对这条规则的执行标准无法得到统一,各个地区的执行这个规则的人按照自己的理解办事,产生了大量的效率浪费并且给大量未成年人添了极大麻烦,让本应有的正当权利无法得到实行。
执行最轻的(仅按照标准执行要求),以广州、成都、南京、武汉等大部分地区城市为例:如果遇到未成年人入住,一般只需登记监护人的电话联系方式,之后可以直接入住。
之后执行再重一级的,以深圳为例:如果遇到未成年人入住,不仅需要登记监护人的电话联系方式,并且会拨打电话联系一次监护人——即使时间是凌晨两三点也会拨打一次。这个做法也可以理解,虽然存在一定程度的过度执法,但也起到校正人员监护人的作用。
之后点名批评一下在这个事情上过度执法最严重的城市:上海。必须由监护人亲自带领未成年人并且出示亲属关系证明的证件才允许入住,其余一律不允许入住(存在严重的过度执法)。这直接导致有大量刚上大学,又没有家长接送的未成年人,最终只能睡24小时营业店或大街。这样真的安全吗?这样只会给未成年人带来更多的安全风险和天量麻烦。这种过度执法还会带来无数隐形的问题,这种某些人一拍大腿就有的规则,却给无数家庭带来了巨大麻烦和适得其反的效果,是令人感到十分恶心的。
从我个人的角度来说,我很重视政策可以给社会进步留足空间。社会所有人都应该不希望看到未成年人越来越早熟的社会中未成年人拥有各种权限却越来越晚,不应该社会大方向上作为社会中坚的人,也是作为未成年人监护人的人,各种把未成年人当成洪水猛兽,当成被恐惧的敌人,当成被保管的物品,当成可以甚至应当被操控的玩具。
未成年人也是人,权利不光受到所有护人的国际法与国内法保护,同时受到专门国际法与国内法的保护。未成年人也是人,基本人权应该受到保障。我殷切地希望,这个星球上每一个生物学意义上的人类,都能把每一个生物学意义上的人类当作法律意义,尤其是国际法意义上的人来看待。不分年龄、不分性别,不分是不是患有某种疾病、不分阶级与收入、不分是否残障、不分性倾向、性别认同与性别表达。
我看到我的一位亲戚,幼儿园时就能走无陪护乘机满中国飞,跟团满世界飞,小学的时候就能乘火车横贯中国,初中的时候通过客服加视频通话强行以家长实名独自在外住了酒店。我相信在未来的中国,这种需求一定是越来越多,然而政策上这么做的空间越来越小。我们身边,甚至就是在这个社群里,我们就能看到许多人未成年时就达到了绝大多数人一生都无法达到的高度,我们理应保护他们的权益,无论是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还是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才可以让他们首先是在压迫下活着,然后是为社会做出更多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