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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欧妮娅事件的经过与反思

*本文系知乎问题"雾雨咖啡店门口据称有人“教唆未成年注射雌激素”,是否存在误会?"的回答*

这篇文章按时间顺序详细还原了夏欧妮娅在咖啡店进行激素注射后引发网络暴力事件的全过程,澄清了谣言传播与误会放大的环节,并强调在公共场所进行针剂注射系合法行为、网络暴力则是非法行为。


鉴于有相当一部分人群仍对该事件详细过程抱有疑问,经过多方调查,在此我对该事件进行进一步过程讲述。序号按时间顺序排列:

1.9月9日,夏欧妮娅因未找到合适的公共卫生间,选择在雾雨咖啡店进行HRT,其后雾雨咖啡店某一店员对夏欧妮娅进行劝阻,夏欧妮娅随后离开。

2.因为有人的恶意造谣,雾雨店长在查看监控的过程中发生误会,误将夏欧妮娅HRT的行为当做是”受到人教唆”,误将夏欧妮娅本人当做是”教唆未成年人HRT”的人。

3.受到错误信息影响,雾雨店长在朋友圈上发布内容:“夏欧妮娅教唆未成年人HRT”,同时公开夏欧妮娅的网络账户,抨击夏欧妮娅”教唆未成年人HRT”的行为。

4.东方Project文化圈的一部分”恶俗”人对夏欧妮娅发动网络暴力行为,指责夏欧妮娅”教唆未成年人HRT”。同时将攻击矛头对准整个跨性别女性社群,发表诸多仇恨跨性别者的言论。

5.东方Project文化圈的一部分”恶俗”人的网络暴力行为和仇恨跨性别者的言论,引发跨性别社群一部分人的愤怒。其后一部分人传谣指控”店长对夏欧妮娅发动网络暴力”,并且有另一部分”恶俗”人对雾雨店长发起短信轰炸。

6.雾雨店长遭到短信轰炸,误以为这是夏欧妮娅本人的仇恨行为,更加愤怒,在网络上发布了自己遭到短信轰炸的信息。其后东方Project文化圈一些人群传谣”夏欧妮娅对店长发动网络暴力”,进一步引发东方Project文化圈对跨性别者的仇恨言论和仇恨行为,并且一部分”恶俗”人进一步发动对夏欧妮娅的网络暴力。

7.夏欧妮娅生活受到严重影响,于9月10日主动联系雾雨店长做澄清。

8.雾雨店长发觉这是一场误会以后,对夏欧妮娅进行道歉。

9.雾雨店长道歉后,并未公开将事情全貌澄清说明。夏欧妮娅遭受的网络暴力仍在继续且变本加厉。

10.夏欧妮娅在高强度网络暴力的情况下被迫休学,精神状态濒于崩溃,于9月11日因尝试自杀陷入生命危险,进入医院ICU。

来自东方Project圈内的网络暴力对年仅15岁的夏欧妮娅进行了十分恶劣的网暴,侵犯其正当的社交权利,严重侵犯了当事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导致其自杀进入医院ICU。我在此对参与对夏欧妮娅网络暴力的行为的人,和其他参与对当事人网络暴力迫害致其自杀的人发起追责。严正要求所有参与过网络暴力行为的人进行公开道歉并为自己行为负责。严正要求雾雨咖啡厅对使用其社交账号发表伤害当事人、对事件的扭曲和造谣进行负责,我们要求店铺的负责人对外公开发表声明,对当事人诚挚地道歉。而不是仅仅只是私下道歉和解,然后默不作声放任网络暴力的进行!

如果有对当事人进行网络暴力行为的人拒绝道歉,并且对其言行及造成的恶劣影响负责,我们会使用法律武器对雾雨咖啡厅及其他发起网络暴力人员的责任追究到底。

“在公共场所打针”是完全合法的行为,该行为是中国法律下公民合法享有的公民权益,是每一个中国公民所应当享有的自由。选择在公共场所打针是每个中国公民的自由。有些人说”我不希望在公共场所看到有人打针,所以我有不让她打针、在网上骂她的自由”,这是完全错误的。你没有侵犯他人自由的自由。你不可以这么做。

在中国法律下,经营者有权利依从”在公共场合进行针剂注射可能会让其他客人感到不适”的理由对当事人在服务态度良好的前提下进行劝阻,如果当事人拒绝接受劝阻,依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经营者没有法律权利强行阻止当事人的行为,同时在没有危害大多数其他客户人身安全的情况下,经营者没有权利拒绝为客户提供消费服务,强行要求当事人离开店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7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

侵犯他人自由的”自由”不是自由。我因为一个人在公共场所打针而讨厌她,我有对她发出死亡威胁的自由吗?这不正是那些网暴恶俗人的所作所为吗?你可以讨厌她的所作所为,你可以私下讨论与谴责,但你不可以在公共空间对她进行辱骂、诽谤、造谣、人身攻击、死亡威胁。你没有这样的”自由”。若连这都不能明白,那就是非蠢即坏了。

坚持自己的立场,不要被那些恶俗人颠倒黑白的谬论所误导。且在加拿大和北欧等发达地区,包括国内的香港地区,“在公共场合进行针剂注射”的行为被大众所接受。

网络暴力行为是非法行为,同时也是严重违反道德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网络暴力和人身攻击行为都是错误并且非法的。我们不能因为当事人”在公共场合打针”而网络暴力当事人,也同样不能通过网络暴力和人身攻击的方式去作为问题的解决方式。